欢迎来到云南刑事辩护服务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云南刑事辩护服务网 >法律资讯

律师介绍

黄云龙律师   云南刑事辩护黄云龙律师团队  [专注刑事辩护,因此我们更专业!]  一、团队介绍  黄云龙,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人。昆明理工大学法学硕士,刑法学方向。现为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律师资格证...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黄云龙律师

电话号码:0879-2855556

手机号码:13678777096

邮箱地址:yunlong_come@126.com

执业证号:15301201510505259

执业律所: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地址1: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88号金尚国际A座14楼(白云路地铁站旁) 地址2:普洱市思茅区梅园路15号城市花园2-4号商铺(梅园路公交车站旁,城市花园门口向内20步右侧一楼,乘2路、8路公交车可到达)

法律资讯

毒品运输罪从犯的认定是什么?

毒品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差异很大,因此正确区分主犯和从犯很重要。从犯是指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太重要,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没有涉及犯罪的整个过程的地位不重要,没有参与策划等,其在整个犯罪的过程中的作用不大,只是起到辅助作用。而对于主犯在毒品运输罪中,主犯一般会认为要么是毒品的提供者、整个毒品运输的发起者、组织者等,主犯起的作用是贯穿整个犯罪活动中,明显的从犯是没有权利涉及到犯罪核心的,一般都是受主犯雇佣或者指使而实施毒品运输的。

一般对于毒品运输罪的主从犯量刑,会根据运输毒品的数量,对于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主犯,一般是按照该犯罪过程中运输毒品的总数量来量刑,而对于从犯来说,在量刑时一般是根据该从犯在犯罪过程中参与运输的毒品数量,因此,对于从犯一般是从轻量刑。

对于运输毒品罪中的量刑数量一般以两百克作为一个间隔点,运输毒品不满200克的认为s是少量毒品,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其基础上还要判处交罚金。对于200克以上的则认定为较大数量,一般会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在这基础上还是交罚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678777096

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梅园路15号城市花园2-4号商铺 梅园路公交车站旁,城市花园门口向内20步右侧一楼,乘2路、8路公交车可到达/昆明市盘龙区金尚俊发广场A座14楼

Copyright © 2016 www.hyl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